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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汉民发〔2010〕25号

各县区民政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201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防范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文明祭扫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掌握本地群众祭扫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要强化部门协作,积极与林业、交警、工商、消防、城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墓区防火、宣传引导等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
       二、加强巡查排查,落实安全责任
       清明节前各县区要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安全和防火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要与重点单位签订“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始终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尽快上报,不得漏报迟报;要加强对公墓、殡仪馆及周边地区的重点排查和日常巡查,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倡导社会新风,引导文明祭奠
       认真组织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奠活动,满足群众文明健康的祭奠需求,积极推广“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抵制低俗愚昧行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运用现有条件,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把殡葬服务工作与弘扬传统文化、倡导文明祭奠方式相结合,为群众文明祭奠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宣传教育,弘扬殡葬文化
       各县区要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乡镇(街办)、社区广泛联系群众的作用,组织开展好殡葬宣传与殡葬稽查进入社区、村组。加大对殡葬改革、殡葬文化、创建生态城市、保护森林资源以及行业风貌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五、强化行业素质,搞好殡葬服务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结合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强化行业素质,努力搞好五个服务,即“热情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要加强祭扫服务场所的管理,明确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行风教育,提高素质,展示民政系统殡葬窗口单位良好形象。根据群众祭扫活动需求,及时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和网点,开通服务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节日期间祭扫活动有序进行,各个环节正常运转,群众满意,媒体满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