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公告内容
市级各有关部门:
2021年1月12日,市政府与市政协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协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市政府与市政协联席会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协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现就文稿征求贵单位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22日12:00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市民政局福利慈善科,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娟2626563 905575@qq.com 市民政局福利慈善科(市政府1号楼五层528室)。
汉中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
第二部分:草案内容
市政府市政协联席会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协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按照2021年1月12日市政府与市政协联席会议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协商有关建议和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助力“医养在汉中”战略,打造具有汉中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现就加强和改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高起点做好养老服务规划。高质量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业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幸福产业规划。(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二、加大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财力投入。根据《汉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汉政办发〔2020〕号)文件精神,出台《汉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助暂行办法》。2021年起,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预算200万元,用于市级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建设、购买养老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运营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5∶5比例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构和队伍。借鉴我省其他地市做法,建议在市民政局设立养老服务工作科,增配3名编制。或成立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配备5-8名事业编制。在县区民政局配备1-2名专职养老工作人员,在街道办设置1名专兼职养老工作专干。(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养老服务相关配套政策。新建小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达标率100%。已建成的老旧居住区未配建或者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的,通过回购、租赁、置换、改造等方式补足,并交由所在镇(街道办)无偿用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严格落实水电气热、税费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确定为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养老护理人才培训。依托现有养老机构和高校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市、县每年举办1次集中培训,全年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员人数占比达到总数50%以上。人社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对女性养老护理员参与培训和技能鉴定年龄放宽到55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六、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清单。以长护险试点为契机,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项目)清单,为空巢、留守、高龄、失能、失智、失独、重残等各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质低偿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县区人民政府)
七、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探索“卫生服务+生活照料”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为社区老人就近就便提供助医、助餐、助娱、助洁、助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八、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建设市级养老服务智慧信息平台,探索构建市、县(区)智慧养老网络,打造“虚拟养老院”,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线,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一键呼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智慧城市管理局)
九、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集约化运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无偿或低偿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第三部分:起草说明
关于汉中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2021年1月12日,市政府与市政协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题协商,市委书记方红卫、市政协主席严维佳等市级领导出席会议。会议要求针对市政协和与会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对策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金保障等方面拿出具体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分管副市长安排,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汉中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市民政局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20〕20号)、《汉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汉政办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草拟了工作方案初稿,并向涉及的13个市级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征集到修改意见5条,均已吸纳进文稿。
该方案主要对养老服务规划、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财力投入、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构和队伍、落实养老服务相关配套政策、养老护理人才培训、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等9方面内容作出了安排。现将文稿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审定,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第四部分:公开意见及建议
《关于征求《市政府与市政协联席会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协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意见的函》自2021年1月1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月22日,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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