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分散特困人员基本权益,按照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全省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要求,汉中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以“四化”举措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部署抓落实。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汉中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迅速召开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11个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会上围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同级司法部门,建立健全整治行动领导督导机制,明确专人职责,坚决杜绝“走马观花”“以会代查”等走过场现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优化工作作风,深入一线建台账。
我市11个县区成立由民政、司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44个,对177个镇(街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深入村组实地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其照料服务人,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其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情况。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户特困人员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留存特困人员房屋全景照片、厨房照片、卧室照片等资料,形成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一人一档”,逐人逐户登记造册,建立一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整出成效。截至目前,全市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605人,走访进度达到44.3%。发现监护责任不到位或照料服务不规范问题88个,已整改80个,建立整改清单8个,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通过政策宣传引导44人转入集中供养。
三、细化问题类型,夯实责任促整改。
专项行动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少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人居环境不整洁,占问题总数的24%;二是部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精神面貌不足,占问题总数的42%;三是一些照料服务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占问题总数的34%。针对不同类型具体问题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自理能力、个人意愿、居住条件等因素,提出对应的整改措施:对于自愿选择集中供养形式的对象,按照“应入尽入”原则,安排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对照料服务人不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约定事项或相关服务不到位的,及时解除协议,更换照料服务人;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有效落实照料服务的,将做好特困人员及近亲属思想工作,安排入住敬老院实施集中供养;对不愿进行集中供养的,委托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提供上门照料服务,目前已签订第三方服务协议215个,力争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整改。
四、强化政策宣传,征集线索造氛围。
全市范围内村(社区)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张贴《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公开重点整治8个方面突出问题内容以及镇(街道)、县级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面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主动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优秀工作经验及违纪违法违规案例做好收集汇总,有效发挥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关心关爱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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