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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召开政策吹风会 全面解读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
2025-12-31 16:06
来源: 陕西民政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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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日,陕西省民政厅召开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政策吹风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平出席并详细解读《陕西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261月实施,为期一年,预计惠及全省约1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聚焦民生需求 破解照护难题

当前,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887万,老龄化率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高龄人口增长,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日益凸显。此次实施发放消费补贴政策,将在有效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有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

明确政策要点 规范实施路径

此次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长期在陕居住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三类人员(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除外。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以电子消费券发放,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补贴项目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居家服务等17项内容。具体标准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抵扣比例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享受居家社区上门服务的,按消费金额的50%比例抵扣,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老年人能力评估券每人最高补贴100元。同时,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叠加使用,如入住机构费用经长护险报销后,剩余部分仍可享受40%消费券抵扣。

强化监管保障 确保政策实效

全省符合条件的机构可通过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参与项目实施。民政部门将通过严格审核养老服务机构资质,实施动态管理,联合多部门建立服务质量抽查、意见收集反馈、满意度调查及联合检查相关机制,严查“先涨价后抵扣”行为,开通政策咨询及投诉渠道等措施,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平稳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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