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固县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治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全县乡村治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持续推进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整治。开展村“两委”班子研判工作,夯实全县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础,持续整治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
二是推行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在换届选举和补选村委会成员过程中,继续坚持镇(办)对初步候选人初审,县级部门联审的规定,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
三是持续加强基层民主机制建设。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推进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方式和方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整治。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宗教渗透和宗族势力等,抵制陈规陋习和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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