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民政局以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责为抓手,多措并举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做到应兜尽兜、应养尽养。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印发《城固县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监管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城固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全面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责任、照料服务方式,健全完善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制度。
二是精准落实政策。按照救助对象“人人见面”“个个清楚”“不漏一人”的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全面了解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询问其需求和困难,加强对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关注,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
三是提高供养标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6OO元/人年提高到7020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840元/人年提高到10260元/人年。今年以来,累计为2520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资金341.55万元,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四是落实照料服务。在尊重特困人员意愿的基础上,选择有能力提供照料服务的护理人员,全面签订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照料服务责任,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划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个等级,明确照料内容及职责,规范照料服务行为,有效提高分散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探访机制,镇村干部每月至少上门巡访或电话询访1次,检查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实时填报走访记录,扎实开展“六查六确保”。严格落实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等为主要方式的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切实承担起对特困人员的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住房安全和卫生整治等任务,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城固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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