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位于陕西省西南边陲、汉中盆地西南部,北临汉江,南依巴山。南郑之名始于春秋,因“郑人南奔”而得名。“南郑”一词最早出现于公元前976年,见于《穆天子书》和《竹书纪年》,“穆王元年,筑邸宫于南郑”。公元前451年,秦左庶长修筑南郑城,南郑地名始著。从此,南郑历为汉中郡、道、府、县所在地,为陕南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公元前312年秦楚丹阳之战,秦夺楚汉中郡地六百里,置汉中郡,辖南郑县,为陕西置县最早的县之一。西汉时隶属益州,蜀汉时归梁州,历为汉中郡、道、府附郭首县。西魏改为光益县,隋复称南郑县,元朝划归陕西,民国直属省辖。1949年12月6日南郑县解放,分置南郑县和南郑市。1958年年底,撤销南郑县,并入汉中市。1961年8月,市、县分设,恢复南郑县建制,划汉江以南原南郑县辖区及原褒城县和原黎坪中心区各一部合并为南郑县新政区,属陕西省汉中市辖县。
2014年12月21日,南郑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授予“中国千年古县”荣誉称号。2017年8月,国务院批复南郑撤县设区,9月,宣布设立汉中市南郑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民政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