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2-001003 | 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 12:55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 别:B
签发人:包继强
汉民函〔2022〕91号
郑明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干部离任后养老统筹的建议》收悉。现就“离任村干部奋斗10年、20年、30年的,离任后每年只能领取1000—2000元抽卸职费,可谓杯水车薪,已不符合现行的养老政策。建议政府提高待遇,每月500—1000元发放离任村干部养老统筹”的批评建议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近年来,广大农村干部在加强基层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疫情防控、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的养老保障工作,先后印发了《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政策。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工程的意见》等文件,都将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2017年,市委组织部使用省上划拨的留存党费,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发放了帮扶慰问金。市委组织部牵头于2015年、2016年先后两次对离任村干部数量和待遇保障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每个县区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出台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待遇保障政策。如:勉县正常离任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村干部,按照任职年限乘以60元予以发放离任补贴,同时每人每年增加300元)。据了解,从2021年至今城固、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等县区已相继提高了正常离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等人员的生活待遇补贴标准。如:城固执行任职年限×120元/年、西乡执行养老保险+任职补贴(每任职一年15元/年)、宁强执行连续任职补贴金额(最高1600元)、略阳执行任职年限×50元/年、镇巴执行连续任职年补贴金额(最高1200元)等政策。特别是城固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城固县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暂行办法》,明确了“将村(社区)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不超过10%、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作为村(社区)干部报酬奖励金”,有效提高了现任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经咨询组织部、人社、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目前省、市上还未出台为村干部购买“五险”的相关文件和政策依据,故不能为村干部缴纳“五险”。
总体上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都比较低,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组织、人社、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努力配合做好在职和离任村干部生活待遇补贴标准和各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现有政策:凡具有汉中市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积极争取省、市、县区财政应承担的补贴资金,力争离任村干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之后生活待遇不降低。二是认真落实依法当选村干部备案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当选证书》的发放标记工作,安排各县区理清好历届村干部人员名单,健全工作档案管理,做好督导检查工作,严密组织对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按时限发放补贴,确保现有离任村干部的政策补贴标准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村民生活确定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我们将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我们将继续向主管部门反映和呼吁村干部特别是离任村干部的养老保障问题,力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大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力度。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县上出台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让村(社区)有条件、有能力为离任村(社区)干部提供相应的补贴。
再次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热忱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江小飞 电话262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