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民政局全面建立民生监督员制度
民政与民生密切相关,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能,为了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安康市汉滨区民政局在全区836个村委会和47个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民生监督员制度。
民生监督员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名推荐、报乡镇办审查、区民政局备案并颁发聘书。民生监督员每个村和社区一名,不得由村(社区)干部担任,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退休干部及农村能人中聘请。民生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各项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区、乡民政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是否依法秉公办理民政事务,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现象,是否截留、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克扣民政对象的政策性补助。
民生监督员若发现有关问题,可采取直通车举报的方式向区民政局纪委直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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