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汉中市使用彩票公益金7336.1164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4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351万元、市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1741.1164万元。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重点用于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统筹用于残疾人福利、社会组织培育等符合规定的其他领域。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244万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1244万元(陕财办社〔2023〕272号684万元、陕财办社〔2024〕117号500万元、陕财办社〔2024〕130号60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社会福利院、县(区)民政局。
(二)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70万元:安排910万元用于8家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和消防改造;安排60万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74万元:安排74万元用于资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③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200万元:安排200万元用于2个殡仪馆项目。
(三)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本级和县(区)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24〕32号)、2024年9月12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社〔2024〕257号)、2024年12月12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全部下达。截至2025年6月,实现支付1175万元,预算执行率94.45%。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965万元,预算执行率99.5%;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服务)实现支出139.1万元,预算执行率69.55%;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70.8万元,预算执行率96%。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符合条件孤儿高等教育保障数量指标74人,公办养老机构设备配套与维修改造数量指标3家,殡仪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数量指标2家,消防设施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数量指标5家,支持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设备与助餐环境提升项目机构数量指标2家,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街道(乡镇)层面老年助餐点数量指标27个。以上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下达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标准,符合条件对象应助尽助,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并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类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351万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4351万元,其中第一批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363万元(陕财办综〔2024〕41号)、第二批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25万元(陕财办综〔2024〕42号),全部分解下达至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站、市疗养院、各县(区)。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928万元:安排2172万元用于19家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安排355万元用于11个县(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奖代补”项目补助;安排401万元用于11个县(区)老年助餐项目补助。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951万元:安排400万元用于汉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区项目;安排190万元用于2个县(区)未保中心建设;安排11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安排50万元用于2个乡镇未保示范站建设;安排300万元用于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身心工程”试点项目。
③残疾人福利类项目97万元:安排97万元用于2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④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375万元:安排100万元用于2个殡仪馆设备购置;安排36万元用于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安排179万元用于社会组织发展项目;安排60万元用于12个慈善社区(村)项目。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本级和县(区)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0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110号)、2024年12月20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111号)全部下达。截至2025年6月,实现支付2248.48万元,预算执行率52%。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2024.68万元,预算执行率69.14%;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32.79万元,预算执行率3.4%;残疾人服务类实现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21%;其他社会公益类(慈善社区)实现支出45万元,预算执行率75%;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服务)实现支出126万元,预算执行率92.6%。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提升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数量指标12家,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数量指标7个,支持为老助餐服务设施机构数量指标≥58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奖代补”资助机构数量指标≥355个,补助区县慈善社区(村)建设项目数量指标≥12个,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数量指标≥1个,提升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数量指标≥5个,更新改造殡仪馆火化设施项目数量指标2个,开展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量指标≥13个,“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数量指标≥74个,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项目建设数量指标≥1个,资助未保中心项目建设数量指标≥2个,补助乡镇(街道)未保示范站建设数量指标≥2个,补助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身心工程”试点项目数量指标≥1个。以上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下达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标准,符合条件对象应助尽助,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并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提升改造养老机构入住人员满意度、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家属满意度、殡葬服务对象家属满意度高于90%,社会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为老助餐服务设施提供服务满意率、受补助区域内群众对慈善社区(村)建设满意度高于80%,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对象满意度高于85%。
三、市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安排使用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全市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741.1164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县(区)791.1164万元,市本级安排使用950万元。市本级安排使用的950万元中,700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321.1164万元:安排115.3664万元用于11个县(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安排5.75万元用于3个县(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安排330万元用于8个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安排700万元用于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安排170万元用于汉中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②儿童福利类项目60万元:安排60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入学。
③社会公益类项目360万元:安排110万元资助2个殡仪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安排50万元资助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安排200万元资助6个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民政局和县(区)资金已通过2024年7月23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53号)、2024年8月23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66号)、2024年9月4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70号)、2024年9月4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71号)、2024年11月25日印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汉财办综〔2024〕97号)等文件全部下达。截至2025年6月,实现支付1250.4万元,预算执行率71.8%。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支出1052.05万元,预算执行率79.6%;儿童福利类支出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他社会公益类支出138.34万元,预算执行率38.42%。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公办养老机构提升改造项目数量指标8家,汉中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数量指标1个,殡仪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数量指标2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数量指标1个,救助管理站提升改造项目数量指标2个,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数量指标3个,徐望镇利木村吕家冲桥改造工程数量指标1个,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改造及社会组织培育项目数量指标1个,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数量指标1个,易走失人群自动寻找管理系统(电子围墙)项目数量指标1个。以上资金均已拨付到位,资金下达符合相关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符合标准,符合条件对象应助尽助,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有效提升并正常运转,服务对象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85%。
四、县(区)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汉中市县(区)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843.4万元,由各县(区)财政部门会商民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
附件:
汉中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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