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18884 | 发布时间: | 2015年03月25日 00:00 |
来 源: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本单位全称为汉中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性救助管理及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担负云、贵、川、广西、重庆西南五省市流浪乞讨人员跨省中转、护送任务。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负责汉中市和云、贵、川、桂和重庆四省一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的临时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市接收和保护工作。目标是规范管理机制、救助流程和服务言行,探索创新救助方式,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确保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及安置。
三:部门或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级别:正科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2.编制情况:单位编制数为27人。
3.在职情况: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4人。
4.现有车辆情况:本单位保有车辆5辆,其中2辆为公务用车,3辆为救助专用车辆,主要用于接送救助流浪人员。
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1、上年结余结转情况:2014年末,财政补助结转582.67万元,非财政补助结余145.76万元,2015年3月交回财政735.40万元,无上年结余。
2、本年收入情况:本单位2015年收入共计67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4.78万元,其他收入退休费33.98万元。按预算科目明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占收入比重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80.71万元,占收入比重86%;临时救助支出14.07万元,占收入比重2%;其他退休费收入33.98万元,占收入比重5%。
3、本年支出情况:本年总支出560.17万元,内容包括:基本支出260.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4.85万元、项目支出300.12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人员救助支出。
4、本年结余结转情况:2015年本单位财政补助结转144.08万元,均为项目资金结转。2015年末省市资金下拨时间较晚,年终结账无法实施完成,2015年费用尚未结清,所以结余资金大。
5、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及增减情况说明:公务用车维护费:本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本年基本支出实际发生2.78万元,项目支出发生1.72万元,由于本单位的车辆主要用于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此项费用一般记入专项资金。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5元,实际发生26641.00元,均为其他省市接送救助人员业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