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6107000010/2021-0008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来       源: 市民政局
有  效  性: 发文时间: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2日 17:29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民发〔202169

各县区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现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以下简称“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安置社区治理对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有效对接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为搬迁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精准规范的社区服务,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社区融入,努力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和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突出党组织在安置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社区治理引领优势和服务群众功能。一是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凡承担有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管理任务的村(社区),必须遵照便于服务管理、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在建立健全党组织的领导体系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照程序完善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合理设置村(居)民小组,科学划分安置社区综合网格。二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依法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履职能力,确保搬迁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委员中应有搬迁群众的党员代表。结合搬迁群众和党员实际,健全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完善村(社区)“两委”协商议事机制,改进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途径,支持鼓励以维护搬迁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的自治创新。三是培育发展其他组织。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群团组织,积极培育发展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文体协会、科普协会、平安类组织等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壮大安置社区志愿者队伍,围绕搬迁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就业创业、敬老爱老、助残帮困等志愿活动。

(二)健全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畅通多方参与渠道,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一是强化村(居)务公开。持续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村(居)务公开栏建设,结合实际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介,及时将有关办事流程、工作进度、执行效果、经费收支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通过适当方式在村(居)民小组进行公开,提高公开透明度、知晓率,增强群众认可度、满意度。二是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围绕社区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绿化美化建设、物业管理服务等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事项,健全完善议事协商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管理,努力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围绕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邻里互助、勤俭节约等,将安置社区居民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及时上升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依法合理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提升安置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四是重视矛盾风险化解。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畅通信访和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纠纷调解工作,从源头依法化解矛盾。持续健全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救助帮扶。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机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五是及时总结推广治理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复制和推广汉台区“1+4”党建引领、南郑区院落微自治、西乡县“民情直通车”、略阳县“六联工作法”、留坝县院坝说事等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增强安置社区服务功能。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引导商业服务合理布局,积极打造“一刻钟社区便民服务圈”,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一是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安置社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险、救助、治安、司法等公共服务,为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社区警务工作提供支持。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等公共事业服务和商业网点优化布局布点,尽快覆盖安置社区。积极主动办理涉及安置住房的各类审批手续,防止产生遗留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安置社区规划,积极拓展文化、体育、科普服务功能,合理配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二是丰富社区社会服务内容。繁荣安置社区服务业,鼓励发展社区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等生活服务业态。积极推广在安置区附近建设就业帮扶车间,培育开发绿色低碳的社区加工业企业和就业岗位。建立健全社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搬迁群众制度,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安置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服务站点培育力度,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为搬迁群众开展心理疏导、科学文明素养提升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引导搬迁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志愿服务。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有效融合,综合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和物联网等通信技术手段,统筹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丰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提升安置社区治理的信息化水平。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搭建搬迁群众网上沟通平台;加快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工作衔接,实现社区服务业务“一门式”受理、转办和查询,畅通服务搬迁群众“最后一米”。

(四)强化安置社区促融入工作。广泛开展安置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体娱乐等活动,促进搬迁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社会交往和互动,在潜移默化中培育“主人翁”意识,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一是重视法治道德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搬迁群众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共同体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培育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提升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二是积极培育文明新风尚。发挥“道德大讲堂”作用,传承弘扬孝老爱亲、守望相助、自强诚信、崇德向善等优秀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开展评选道德模范、致富能人、自强标兵和最美家庭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引领社区文明新风尚。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科学普及,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以及奢侈浪费、攀比炫耀等不良习气,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廉办等文明新风,树立健康生活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三是丰富社区文体活动。结合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等节庆活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推动广场舞、自乐班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文体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搬迁群众互动交往和情感交流。切实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互助服务的大平台作用,居民群众道德教育、知识科普、文体娱乐、情感交流、心灵慰藉的精神家园作用,促进搬迁社区文化融合、乡风融合、情感融合。

(五)重视安置社区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重要论述精神,逐步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居民群众满意的安置社区工作者队伍。一是认真组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安置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鼓励引导迁出地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年轻党员、致富带头人等积极参选。要结合实际组织搬迁群众选举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或小组理事会,也可依法适当增加安置社区“两委”人数设置,或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移民委员会,实行增岗定选;村(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主动吸收搬迁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畅通搬迁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通道。教育引导搬迁群众积极有序参加选举,保障搬迁群众民主权利。二是加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要优先配备到符合条件的安置社区。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选拔使用、考核激励制度体系,重视社区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践行自治、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三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对涉及搬迁群众的村(社区)干部的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统一安排部署。要把为搬迁群众服务工作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督促干部多为搬迁群众着想、多为搬迁群众办事。切实加大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对搬迁群众评议为不满意的村(社区)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有序组织搬迁群众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议,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困难。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议事协调职能,定期分析研究安置社区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安置社区建设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事项,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积极争取、统筹使用各职能部门投入安置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不断拓宽安置社区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县区民政、发展和改革、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安置社区治理和后续扶持工作,健全直接联系指导安置社区长效机制,及时指导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遵循“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统筹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加大对安置社区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对安置社区予以积极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对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指导基层积极开展安置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及时发现、梳理总结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安置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发挥示范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置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汉中市民政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汉中市公安局

汉中市司法局

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汉中市乡村振兴局

2021917


网站主办单位:汉中市民政局

网站管理:陕西省汉中市民政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1号楼
联系电话:0916-2626560   邮编:723000
网站标识码:6107000010    陕ICP备14003207号-2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289号
网站地图

汉中市民政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民政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