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18915 | 发布时间: | 2020年01月06日 00:00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民政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版)》规定,现将汉中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制度要求,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修订完善了《汉中市民政局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汉中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员管理规定》、《汉中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及发言人制度》等配套制度,明确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每个科室确定1名同志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通过民政工作会议、年中分析会等,及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各科室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审查后,报局领导审核确定后予以发布。突出可读性、便利性,设置了机构概况、工作动态、基层信息、通知通告、政策文件、民政资讯等多个栏目,公开内容涉及我局的基本情况、职能配置、领导信息、工作动态、项目、行政职权、发展规划、政府采购等方面,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的重要信息宣传、发布作用。2019年我局在汉中市民政局网站并同步到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开政府信息78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75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条,收到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了《全市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汉中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要求等内容,重点公开了社会救助保障情况、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及年检结果、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汉中市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立项的公示、“三公经费”支出等规定的内容。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将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最新动态及重要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等民政惠民政策,印制《民政政策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览表》手册等资料8.6万册(张),并在网站上同步上传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养老机构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等涉及民政惠民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具体规定,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殡葬惠民政策等表格提供在线下载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规范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件查收,并做好登记、分别、催办工作,对于政策咨询类问题做到即收即办,一般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于较复杂问题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给回复。201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件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回复率和办结率达到了100%。做客“行风热线”栏目,介绍机构改革后民政职能调整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和期盼。
2019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3件,主要集中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殡葬改革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和公开,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接受民政部以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养老事业发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等工作的视察和调研,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修改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落实。同时,积极做好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2019年,我局积极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形势,在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网上信访、开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的同时,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不断强化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汉中民政”、“汉中社会组织”两个公众微信平台、“今日头条”汉中民政专栏政务频道管理维护,在栏目显著设立了市县两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在机关楼道设置了民政惠民政策免费取阅栏,不断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保证政务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公开。依托“市长信箱”、12345服务热线、民政信访系统等载体,在网站设立互动渠道,实现在线咨询、留言、投诉等功能,及时答复群众咨询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20 2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1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0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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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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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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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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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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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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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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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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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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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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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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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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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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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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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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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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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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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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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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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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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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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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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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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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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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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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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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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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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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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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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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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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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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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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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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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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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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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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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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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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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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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改进,主要是网站栏目设置还有待完善、与群众的互动性还不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这些有待于今后不断的完善。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政干部对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加强网络安全防控工作,积极关注和回应重大舆情信息。
二是紧扣民政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继续办好民政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平台,适时开通民政政务“抖音号”,结合工作重点开展线上和线下互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民政工作。加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民政重大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事项。
三是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进一步优化网站版面和栏目设计,充实和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便捷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务信息培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职工对微信等新媒体的培训和运用。持续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一次办”“马上办”,进一步提升网办率,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四是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汉中市民政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