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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汉民函〔2020〕71号
索  引  号: 610700001-/2020000943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10:59
来       源: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汉民函〔2020〕71号。


陈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增加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发展农村经济让儿童父母在本地就业等建议十分重要。


我市是一个外出务工人口大市,留守儿童数量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任务重,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直是各级民政的重点工作。经排查,全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21877人,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落实较好,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成长的占96%,亲戚朋友监护成长的占2.8%,其他有1.2%


近年来,为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市领导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长为第一召集人,市编办等29个部门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不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关爱保护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市综治办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各县区民政部门将摸底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及时通报给县区公安机关,同时通报给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机关会同村()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要求镇政府(街道办)、村()民委员会对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对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及时督促留守儿童父母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部门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将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春节前,我局利用留守儿童父母回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印发了2万份致留守儿童家长的一份信,借助春节有利时机宣传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督促留守儿童父母关心子女的成长。全市建立健全镇办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队伍,确定儿童督导员179名、儿童主任2219名,全市实现全覆盖。村居儿童主任对留守儿童进行定期走访,随时将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公安机关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继续采取多种方式联系留守儿童父母,及时向临时监护照料主体通报联系情况。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儿童福利院做好临时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等事宜,并根据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因交由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福利院临时监护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各县区积极协调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保障。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际出发,争取财政支持,建成80个留守儿童之家,对留守儿童进行关怀照料。


今年,为了配合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我们组织开展了“呵护成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走访”活动,对全市28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一入户探访,提供一定的物质帮扶、情感支持和心理辅导,帮助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还面向社会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0916-2312355),为未成年人提供疫情防护宣传、心理疏导、情感支持、临时照料、救助帮扶、个案跟踪与转介服务等关爱服务。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干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福利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知晓度,提升社会关注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扩大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职能,为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和安全保护,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和儿童关爱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三是完善关爱保护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需求,对监护不力或无监护人的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促进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刘杰,  电话:2626563

                       汉中市民政局    2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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