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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回复
索  引  号: 6107000010/2021-000527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1日 17:29
来       源: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汉中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回复。

别:B

签发人:杨晓虎

汉民函〔202131

尊敬的赵红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0号提案“进一步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社会保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及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摸清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底子,我市按照“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的要求,认真摸底,在市县镇村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形成了以县区为基础,县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同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实施了“金民工程”,建立了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各类儿童福利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截至2021330,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1524人,孤儿37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4人,上述儿童均落实了监护责任人,并享受相应关爱和保障政策。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有效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未登记户籍等现实问题,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183号),成立了“汉中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市领导为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长为第一召集人,市编办、网信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检察院、法院、妇联、团市委等29个部门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导作用,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关爱保护工作。


2.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近年来,我市开展了重大风险排查、关爱困难家庭儿童慰问活动、儿童福利信息精准化专项行动,2020我局指导汉中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用半年时间对全市上报的全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户开展了入户走访活动,调查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待遇、监护责任落实情况。开通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0916-2312355,及时处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监护责任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全市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4名,根据全省统一标准,按照困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或700元供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资金发放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生活保障资金直接通过银行等金融部门拨付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个人账户,减少了中间环节,保障了资金安全。


3.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监护责任。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市检察院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汉中市落实侵害未戊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凝聚共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目前,全市已建立了镇办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制度,全市共有村居儿童主任2120名,镇办儿童督导员178名,实现了全覆盖。儿童主任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定期走访,对走访中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符合规定的强制报告情形的,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提供侵害类型、案情经过、严重程度等具体线索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未保中心)、福利机构给予临时监护照料。各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福利院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福利院做好临时监护的儿童的生活、学习等事宜,并根据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


4.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申报保障资金针对多年来群众反映的在申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待遇时部分法律文书难以获得,无法通过审批等问题。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公安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程序,做到了精准认定、精准保障,确保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5.规范福利机构建设,保障儿童成长。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各类儿童福利机构的投入,目前全市共有市级儿童福利机构1所(共有床位200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所(共有床位30张),县级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11所,为了弥补市未保中心人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自2013年以来,我市引进社会组织-汉中市新星儿童成长援助中心连续8年购买其服务为中心41名替代监护儿童和各县区困境儿童持续提供跟踪服务。202011,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困境儿童救助保护转介工作的通知》,对儿童福利机构接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规范。目前市级福利机构共接收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人。除做好儿童养育工作外,各儿童福利机构还开展了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市未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呵护成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走访”活动,举办了多期夏令营,邀请全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部分留守儿童入营活动,丰富了他们的暑假生活。各县区未保中心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各未保中心还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疫情防护宣传、心理疏导、情感支持、临时照料、救助帮扶、个案跟踪与转介服务等关爱服务。


6.加大政策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我市持续在各县区开展儿童福利政策进村居活动,2020年南郑区承办了“陕西省儿童福利政策进村居活动启动仪式”,并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据统计,约有30万人观看了启动仪式,提高了政策知晓率。此外,我局还在民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儿童福利政策和相关知识,加大宣传力度。近期,我局还在各县区开展宣讲活动,印制了近2万份政策宣传手册、折页等,将通过各种方式发放给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各种手段逐步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通过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使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三、工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


通过近年来的调查了解,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神层面的困难需要特别关注,在不少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虽然有爷爷奶奶等亲人照顾,各类生活保障政策得到了落实,村居干部也定期看望,但监护人抚养能力有限,亲情的缺失满足不了儿童的成长需求。另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面临的困难,既面临共性的困境,又具有个案的特性,这些都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更加细致专业的工作。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将以新《未保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市级示范宣讲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展多场次主题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保障政策,引导儿童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落实主体责任,帮助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儿童主任提高业务能力,落实工作职责。开展新《未保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二是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近期,我局与司法部门配合正在对全市在押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子女监护情况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落实其待遇。今后我们将继续优化工作流程,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逐村逐户开展摸底排查,加强与司法、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帮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三是做好法制教育,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配合检察部门开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个三’”活动,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标本兼治。将新制定《汉中市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纳入基层民政干部、村居主任、儿童主任业务培训范围,指导他们学法用法,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化解工作难点。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面临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和个性化需求,我们将继续指导各未保中心继续开展定期走访慰问,举办夏令营等活动,积极引导慈善团体、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行动,不断满足儿童个性化需求,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最后,再次向您对我市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等儿童福利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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