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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10/2021-000530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08:20
来       源: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杨晓虎


汉民函〔202140


黄学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加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保障的建议》(第2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您的建议符合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实际,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应着力加强的重要工作。


一、近年来的工作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城乡社区建设存在的短板,逐年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达标准、服务管理能力弱等问题,积极推动城乡社区全面建设。2017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7098.2万元(省级5756.2万元、市县1342万元),建成了40个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7个社区服务站、1个室外文化活动广场、141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4个智慧社区,逐步解决我市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足问题。目前,全市293个城镇社区全面建成“一厅式”服务大厅,形成“两委一站”工作格局;1894个行政村全部设置了便民服务站。


(一)各级领导重视。按照“全面达标、典型示范、整体提升”的思路,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新型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汉中市中心城区社区专项规划》等重要文件。将涉及民生保障的项目,全部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实行月报季督推进,保证了城乡社区阵地“清零”、“提标升级”行动,确保了城乡社区按照“有阵地、有设施、有标识、有制度”的总体要求。实行坐班制管理,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社区居民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2019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彰了20个社区治理先进集体、29名社区治理先进个人。全国社区治理宣传工作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培训班在汉中举办,我市的工作经验和观摩现场,受到了全国与会代表的好评。


(二)严格建设标准。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保基本放在突出位置,围绕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地议事、有章理事、有责问事的目标,坚持以项目推进为抓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固化城市社区用房标准4000户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800以上、2000—4000户的城市社区应达到400--8001000—2000户的城市社区应达到300--400农村社区达到200办公服务用房。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1000室外活动广场。二是规范建设管理内容。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


(三)加快实施项目。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是协调好项目资金的保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城镇社区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经费包括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社区室外活动广场等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规定补助标准111共同安排”的要求,保证了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燃气按照当地居民生活一档气价的基础上增加0.02/立方米。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城乡社区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72号)的正向激励要求,对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县区予以倾斜支持。督促各县区按照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加强城镇社区经费管理的通知》(陕财办社〔2012205号)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建设内容。各县区按照《陕西省城镇社区服务站建设基本规范》总体要求,有效整合人社、卫计、文化、教育、体育等相关部门涉及社区服务的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突出“二厅十一室一场一卫”(服务大厅、矛盾调解室、警务室、计生卫生室、社会工作室、慈善物品保管室、社区办公室、多功能厅、居民议事室、社会组织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残疾人康复室,室外活动广场,卫生间)服务功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主要体现“六项基本功能”(事务管理和救助功能,卫生防疫和计生服务功能,科技、就业培训功能,便民利民超市服务功能,广播信息、文体娱乐及图书阅览功能,环境保护和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功能),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五)多措并举推进。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汉发〔201834号)文件“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工作要求,一是多形式建设。采取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不低于300㎡的具体要求(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二是多部门联动。积极与住建部门联系,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三是多方式改造。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不到标准的,督促相关由县区积极储备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大了对易地搬迁社区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认真执行国有企业移交必须无偿划转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规定。四是全方位监督。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对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按配套标准向相关镇(街道)交付公共服务用房,解决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服务功能不完善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由于中心城区土地资源匮乏、建设规划滞后、补助标准低等因素影响,仍存在部分社区长期租用或借用办公服务用房,个别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等问题,制约了城市社区特别是中心城区社区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严格建设标准,推动专项规划落实,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以及加强监管、促进作用发挥方面还需要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民政职责范围,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和工作,下大力气推进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保障,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发挥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牵头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研究解决城乡社区治理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制定《汉中市“十四五”城市社区发展规划》。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问题,科学部署城乡社区发展空间布局,为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提供依据和标准。


(三)积极储备项目。凡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建设规划符合要求、能够及时立项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储备范围,及时上报,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汉中。


(四)建立新建小区交付验收审批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由市、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由住建、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新建小区交付验收审签把关制度,确保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得到落实。


(五)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项目资金保障。积极协调市、县区财政部门按比例配套落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六)落实城乡社区建设优惠政策。确保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水、电、暖、汽、网按照当地居民收费标准执行。采取正向激励方法,对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予以倾斜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乡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汉中市民政局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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