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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六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10/2022-001010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13:10
来       源: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对市六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函。


别:B

签发人:包继强

汉民函〔202270

谢凤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第20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和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构建长期照护体系、建立社区养老品牌等建议,对于我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针对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的严峻形势,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是完善扶持政策。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对社会力量运营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社区养老护理站等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年度运营补助。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优先公开选择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好、运营理念新的工商企业、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无偿或低偿运营。对社会力量运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且正常投入运营6个月()以上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年度运营补助标准为: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补助15万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10万元;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补助5万元;社区养老护理站补助5万元。二是健全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认真落实《汉中市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已建成的264个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完善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强化规范管理。2022年新建30个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市城镇社区全覆盖,基本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需求。三是创新开展服务。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00张。根据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对老年人住所的地面、卧室等适老化改造,配备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配备感知类老年用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000人次(含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时,推行社区老年餐桌、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让老年人在熟悉的居家社区环境中享受专业照料服务实现养老服务“零距离”。

针对您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以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为载体,整合各类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管好用好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服务,在发挥本地机构作用的同时,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在农村,充分发挥村级老年协会作用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发展互助养老服务,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人养老需要。二是构建长期照护体系。以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依托城镇社区建设了一批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护理站。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三是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积极适应智慧城市建设新要求和信息化“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发展趋势,推进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建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鼓励县区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四是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性。对社会力量运营且正常开展服务6个月以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份分类别给与5万至15万元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关心民政工作,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2529

(联系人:刘杰,  电话:262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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