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2-000984 | 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 12:08 |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函。 | ||
类 别:B
签发人:包继强
汉民函〔2022〕68号
王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形势下汉中日间照料中心养老发展的建议》(第23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开展调研,积极与有关方面协作办理。您提出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等建议,符合我市养老改革发展要求。
针对我市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的严峻形势,市民政局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大力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了《汉中市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汉办字〔2021〕101号),2021年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61个,提前完成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90%以上省定目标。2022年新建日间照料中心30个,实现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100%。目前,已全面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提前实现全覆盖目标,覆盖率居全省前列。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对社会力量运营的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社区养老护理站等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年度运营补助。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优先公开选择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好、运营理念新的工商企业、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无偿或低偿运营。对社会力量运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且正常投入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年度运营补助标准为: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补助15万元;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10万元;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补助5万元;社区养老护理站补助5万元。各类型服务设施(机构)不重复享受以上运营补助,可就高享受一项。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成功获批实施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国家首批,全省唯一,到位资金3298万元。项目任务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00张,对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000人次(含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近2000名签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上门服务,确保他们“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做法在《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刊登。
您提建议完全符合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事业改革发展趋势,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实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认真落实《汉中市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已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完善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强化规范管理,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需求。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医养在汉中”战略实施,积极支持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居家养老健康管理、医疗保健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依规纳入医保报销政策范围。按照《汉中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办法(试行)》(汉民发〔2021〕35号)有关要求,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交由社会力量无偿或低偿运营。三是强化技能培训。依托驻汉高校建立市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照护服务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护理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前,新建5所敬老院,改扩建35所敬老院。落实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养老服务模式。四是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指导养老机构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精准化服务。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争创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引导养老机构围绕星级评定规范化开展服务,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护理员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纳入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五是营造尊老敬老爱老良好氛围。持续深入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有效维护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恳切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9日
(联系人:刘 杰 电话:262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