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4673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6:59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4〕115号
王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标准化建设社区食堂”的提案》(第42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通过标准化建设社区食堂来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美味的餐饮服务等建议十分重要,符合我市养老服务发展要求。
近年来,我市针对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的严峻形势,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高点站位谋划。精心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业专项规划,聚力打造“医养在汉中”城市名片,通过抓公办养老示范,推动民办养老发展,助居家养老规范,帮互助养老搭台,着力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先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办法》《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奖补暂行办法》等文件,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床位一次性补助达每张4000元、3000元,高于省级标准30%,落实补助资金近2000万元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对三星级以上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人数最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对日间照料中心分类分档次给予2万至10万元运营补助,农村互助幸福院给予0.5万元运营奖补。三是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建成公办养老机构69个,民营养老机构36个,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9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516个、老年人助餐点120个,助餐点优先保障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留守、重残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助餐服务。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养老机构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支撑的“五社联动”养老服务机制。实施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心理慰藉、应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老人30万人次。支持各类机构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全天候满足居家老年人紧急呼叫、助餐、助洁、助浴等多元化需求。形成了兜底保障、普惠养老、高端服务立体式、全方位,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不折不扣执行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等扶持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投融资、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以及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根据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陕民发〔2024〕34号),市民政局已牵头起草《汉中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民政局意见建议。二是大力开展助餐服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社会力量参与的助餐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场所或者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提供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提倡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为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提供志愿服务。规范已经建成的120个助餐点,持续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创建示范性日照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创建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00个。督导县区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指导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创新,大胆探索符合实际的助餐配餐服务,让老年人得实惠,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希望您持续关心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刘杰,电话:262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