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4695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8:02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对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4〕112号
马芳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助力解决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困难问题的建议》(第104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您提出重视助力解决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困难问题的建议非常重要,符合老年人需求,是我市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市老龄化程度全省最高,近年来,针对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的严峻形势,我市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成老年人助餐点120个,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7个覆盖60%的镇(街道)。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养老机构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支撑的“五社联动”养老服务机制。实施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心理慰藉、应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老人30万人次。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智慧养老方式,全天候满足居家老年人紧急呼叫、助餐、助洁、助浴等多元化服务需求。二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完善以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成敬老院65个,床位9607张,入住率78%,集中供养率和失能半失能对象集中供养率均位居全省前列。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100%全部入住供养机构。引进知名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探索开展农村邻里互助养老,全面建立定期探访服务制度,村干部、民政干部、专业社工与老人结对开展关爱服务,满足农村家庭失能老人、独居、高龄老人、留守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推动“物质+服务”救助,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为3136名分散供养特困老人提供6.7万人次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三是开展适老化改造。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从2023年开始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431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保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20万元,完成改造1550户。争取民政部项目资金3298万元,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00张,上门服务6000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等关爱上门服务。实现养老服务“零距离”,大幅提升了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稳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按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提供适宜服务。二是大力实施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以及纳入低保的失能、高龄对象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年完成1400户改造,其中:农村820户,城镇580户,城镇家庭改造每户补贴4000元、农村家庭改造每户补贴2000元。抓好过程监管,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监管,确保改造工程做成“良心工程”。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我们将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从解决特殊困难老人政策向全体居家老人政策转变,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用品配置等方面,制定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细则和规范。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向周边社区提供服务,通过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家庭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服务支持。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水、电、气、热、互联网接入等价格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五是强化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教育,依托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等驻汉院校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服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等激励制度,激发工作积极性。广泛宣传优秀护理员,提高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认同感,让更多优秀人才投入养老服务行业。
希望您持续关心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刘杰,电话:262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