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4689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7:55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对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答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4〕122号
袁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社区工作者纳入编制的建议》(2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是当前各级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基层干部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也是当前我市基层政权建设和村社区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根据汉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市城镇常住人口163.6万。目前全市327个社区,现有社区工作者3078人,配备比例为3078/163.6=18.81人,达到配备要求,不存在人员流失严重等情况。
2022年8月,市民政局印发了《汉中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办法》,紧紧围绕选配有制度、待遇有保障、评价有导向、发展有空间的总体目标,着重从社区工作者的选拔配备、培养培训、薪酬待遇、管理考核、职业发展等方面,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设立责任等级序列,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提升和增强社区工作岗位吸引力,调动和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除汉台区外,全市其余9县1区全面完成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的制定和运行。
2023年12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了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共招聘21名;面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招聘20名。目前41名新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全部上岗。
今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总体要求,在强化激励保障方面明确提出了建立激励发展机制。要求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对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特别优秀的,可进一步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选拔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社区工作者的身份和待遇问题,及时掌握社区工作者的需求情况,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扩大定向招聘范围,对满足一定条件,同时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群体,拿出一部分适配度高的岗位,开展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热忱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何,电话:262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