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5896 |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0:04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切实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
类别:A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4〕209号
尊敬的饶猛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后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的建议”提案。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要求。现就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破解难题,协同有关部门强力推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未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建好儿童服务阵地。为提升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服务能力,争取投资2.8亿元新建市社会福利院,设置儿童床位250张,投资2600万元新建市未保中心,设置床位100张。鉴于县区服务能力不足,指定市社会福利院、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困境儿童替代监护专门机构,对一年内暂时无人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市未保中心监护。对超过一年暂时无人监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学龄前及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市社会福利院监护。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47名,58名困境儿童在市社会福利院或市未保中心替代监护。二是织密儿童保护网络。设1个市级未保机构(市未保中心)、1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市社会福利院),11个县区未保中心,县区覆盖率100%。全市177个镇(街道)建成未保工作站177个,配备177名镇(街办)儿童督导员,覆盖率100%。建成村(居)儿童之家132个,配备2187名村(居)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做好了属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走访工作。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法规政策宣讲、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等,定期对辖区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覆盖巡访,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三是分类落实关爱措施。综合运用保障政策,将困难未成年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全覆盖。今年以来,发放补助资金2100万元,保障困境儿童16628名。其中:对265名孤儿(市福利院集中养育47名)给予基本生活保障,集中养育和散居孤儿分别为每人每月1800元、1400元基本生活费。对5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900元基本生活费,对2155名残疾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免费配发辅具。将13662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增发30%低保金。同时,市级每半年、县区每季度、镇(街道)每月、村(居)每周定期巡访关爱。市民政局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全面评估各类困境儿童健康状况、监护责任、日常生活状况、就学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救助政策。实现了有人养、有人管、有人帮,确保了每一名困境儿童生活有保障、精神有抚慰、关爱有温度。四是夯实儿童监护责任。对2.8万名留守儿童,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督促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镇村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建立台账,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督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无监护能力的,委托亲属监护或转介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监护。五是提供综合服务平台。为进一步丰富儿童课余生活,民政部门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拓展儿童服务阵地,建设村居“儿童之家”132个,有针对性配置适于各年龄段儿童使用的文体用品、授课设施、科普器材等,设置心理咨询室、游戏健身设施,满足儿童学习、锻炼、游戏、娱乐的需求组织未成年人开展课外辅导、阅读、户外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邀请教师和志愿者开展导读、手工制作、人工智能启蒙、专注力训练、各类兴趣小组等丰富多彩的课外课堂,让儿童感受到成长的快乐,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满足了青少年的需求,也为他们远离不良环境创造了条件。
我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精神层面的需要特别关注。在不少家庭中,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虽然有爷爷奶奶等亲人照顾,各类生活保障政策均已落实,衣食无忧,村居干部也定期看望,但监护人抚养能力有限,父母亲情的缺失满足不了儿童的成长需求,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工作体系,持续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强化儿童主任保障,提升儿童服务水平。
争取财政支持,将儿童主任津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除了财政资金,还可以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公益基金等其他渠道的资金支持。制定详细的儿童主任工作考核办法,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儿童服务质量、儿童及其家庭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考核。定期组织儿童主任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儿童心理辅导、沟通技巧等,使儿童主任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儿童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将津补贴与培训考核结果挂钩,激励儿童主任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二)多举措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确保按时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补贴,关注儿童的居住环境,对居住条件差的儿童家庭进行改造或提供临时住所,确保儿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明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确保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对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监护监督机制,定期对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无法由亲属监护的儿童,可由民政部门安排儿童福利机构进行集中养育或委托家庭寄养。选择合适的寄养家庭,对寄养家庭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儿童得到良好的照料。印发《汉中市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身心工程”项目试点实施方案》,依托市未保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
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服务,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临时照料、心理支持等服务。广泛宣传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困境和需求,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关爱保护工作。通过举办慈善活动、志愿服务等方式,筹集资金和物资,为儿童提供帮助。鼓励企业、社会组织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儿童社交活动,如夏令营、冬令营、亲子活动等,帮助儿童拓展社交圈子,增强社会交往能力。
(三)部门协作,共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
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指导县区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留守儿童救助保障政策,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监护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针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如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击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与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件和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定期对各县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举报投诉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全方位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助其重归正途。
一是生活保障与安置服务。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对辖区内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联合公安、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同做好心理疏导、法制教育等工作。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存在对未成年人不利的;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身份不明、监护人下落不明、监护人不能履行职责的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将其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包括食物、衣物、住所等,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关注他们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卫生服务。
二是心理辅导与干预。组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他们可能因为犯罪经历、家庭问题等原因存在心理创伤或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帮助。通过一对一的咨询、心理治疗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能力。
三是社会融入与支持。与村(社区)合作,将罪错未成年人纳入村(社区)帮扶和监督体系。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定期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走访和关怀,帮助家庭成员之间增进理解、化解矛盾,改善家庭氛围,为罪错未成年人的回归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引导,防止再次犯罪。
恳请您持续关心关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平第460号
承办单位
汉中市民政局
联 系 人
刘 杰
电 话
13909166298
提案题目
关于切实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的建议
对办理工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作的评价
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提案者签名(单位盖章)
时间
注:此表与答复函征求意见稿同时送提案者,正式答复前应对提案者所提的复函意见进行研究处理;表格前5项由承办单位填写,提案者签字后复印送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