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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10/2025-001046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17:03
来       源: 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别:A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553

尊敬的张晓程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建议》(第11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建议”对加强我市农村低保管理,推进民政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深化救助制度改革,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各类救助对象38.5万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92亿元。城市低保保障847312463人;农村低保保障73215129167人,其中A2485936226人,B2884650304人,C1951042637人。我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55/人月,分类施保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每月补助196元,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每月补助327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400/人年(A450/人月、B350/人月、C250/人月),分类施保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每月补助135元,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每月补助225元。

一、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实施救助

(一)优化政策保障。一是善出台《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通知》《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对象复审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合理认定低保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目前凡我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必须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其存款、车辆、公积金、房产、领取待遇等财产进行核对,且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入户调查,还可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了解核实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等情况,并将入户情况填报存档。二是明确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其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单人保申请,打破非户籍地申请社会救助门槛,提升救助效率,全面落实推进低保扩围增效,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加强违纪违规查处力度。一是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强调权限下放后县(区)、镇(街道)工作任务和责任,对工作程序、对象管理、规范管理、监督管理、监管方式、完善工作措施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监管、提级复审、数据比对等方式强化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2024年以来,我市共排查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件,(关系保、人情保6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53件,立案25人,党政纪处分22人。

(三)数据共享动态管理。依托“汉中市大数据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同市公安、人社、卫健、医保、住建、税务等13个部门45类数据端口信息共享。每月智能采集城乡低保、特困人次16.45万,调用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信息共享部门(单位)数据380万次。2024年共计比对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123.88万户197.7万人,摸排疑似信息9.7万条,复核复审后退出保障范围22103012人,节约资金120余万元。

二、动态监测预警,客观公正分类救助。一是联合市教育、财政、人社、住建、卫健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合理划分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人员,给予符合政策范围的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救助等。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将低保、特困、边缘户、刚性支出困难、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受灾救助、退保监测对象、享受临时救助不满一年等22类对象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通过智慧民政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开展监测预警,累计预警核查1.84万人,落实救助帮扶4285人。

三、创新救助服务举措,构建公平高效“大救助”格局。

(一)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印发《融救融助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在县(区)民政局设立融救融助工作办公室,在镇(街道)设立融救融助服务窗口,在村(社区)设立融救融助服务室,自下而上收集汇总办理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融合政府救助资源、社会帮扶资源,挖掘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救助资源,畅通购买服务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全面有效的救助服务。成立村级“快速响应服务队”2216个,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在辖区发生灾情和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众等突发事件及时开展排查。设立社会救助监督服务热线12个,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受理群众求助对各类风险点、异常数据等,必要时,进行入户走访,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早帮扶。

(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主动发现工作,并将工作中发现的潜在救助需求报告当地民政部门或镇(街道)。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依托镇(街道)社工站、未保工作站等民政基层服务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发现救助需求、链接慈善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中的积极作用,及时主动做好资源对接,提升慈善帮扶成效。

(三)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全市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了规范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张贴了社会救助智慧三码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积极开展“智慧救助”,推出“陕西民政通”、“秦救助”、“e救助”小程序,通过“掌上办”,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完成申请,带来更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

(四)加强基层干部培训组织开展2024年度汉中市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培训范围覆盖全市各县区、镇办1260余名民政干部,对社会救助、低保扩围增效、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政策进行专题授课和业务辅导。

通过抓基础,惠民生,持续加力,我市已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大救助”格局。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也存在着“应保尽保”政策落实有差距,动态管理和监督管理有不足,信息宣传和干部作风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吸纳和借鉴您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按照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30条措施》要求,不断强化社会救助体系管理。

一是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力推进“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全面科学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统一识别标准、统一认定方式,系统梳理“两项政策”在对象认定上的一致性和差异性,按照“就高”“就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增强制度的包容度和可及性,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效能积极发挥基层民政干部、村(社区)和民政协理员、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等力量,构建“群众网上申报+基层走访发现+平台监测预警+救助服务热线”的综合发现救助机制,采取“线上比对、线下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通过县(区)、镇(办)、村(社区)三级融救融助服务体系,融合政府资源、社会力量,根据困难群众需求,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机制;依托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核查,对符合救助政策范围内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给予救助帮扶。做好智慧救助宣传,继续推广“陕西民政通”、“秦救助”、“e救助”小程序,让困难群众通过手机端,足不出户便可实现“申请掌上办、救助掌上查、政策掌上知”。                                                              

三是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通过社会救助动态管理系统,对“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等监管事项及时核查,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实。继续对接汉中市智慧局,对13个部门(单位)共享的45项政务资源优化更新,确保每月核对预警信息准确无误,对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予以及时停发;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集中整治,深化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保证全年救助对象认定精准,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关心民政工作,对我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5519

(联系人:李启富,电话:262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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