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5-001051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2日 17:12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类 别:A类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5〕92号
梁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建议》(第7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定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建议十分重要,符合我市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际。
目前,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6万人,占总人口25.5%,老龄化程度和增速居全省首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养老服务工作列为重要民生实事紧抓不放,民政部门践行使命担当,大力改革创新,全市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一是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联合市检察院起草印发《关于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建立市、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级负责的监管网络,拓展延伸监管网络,落实重点养老机构包抓联系制度和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监管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为主体、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机制,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实行“现场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二是聚焦监管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所安全设置、严格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提升消防安全设施管理水平。深刻汲取4月8日河北承德隆化县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第一时间联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隐患立查立改、动态清零。督促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设置监督信息、责任主体公示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制度,建立每周菜单公布制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防诈宣传手册2万余册,广播电视播报警示信息3000余次,新媒体平台推送防骗短视频100个,有效提升老年人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制定出台养老机构预收费实施细则,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强化收取、使用、管理、退费全链条监管,严密防范养老机构将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三是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严格实施年度抽查计划,按照不低于8%的比例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实行及时公布、动态更新,县(区)对列入“黑名单”的机构实施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并将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信用环境。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全程监管。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备案监管和质量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备案,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所有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标准。实施“互联网+监管”,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风险跟踪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推进数据统一开放共享,依托省民政厅“智慧民政”系统,及时采集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数据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融合,不断满足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希望您持续关心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田靖,电话:262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