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5-001040 | 发布时间: | 2025年08月22日 16:52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类 别:A
签发人:苏智刚
汉民函〔2025〕65号
孟婷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调整入规的建议》(第2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们的建议对解决当前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推动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具有重要意义。
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中,确实发现我市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存在未办理特殊用地建设手续,以及在“三区三线”划定时被变更为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导致无法完善用地手续和需拆除整改的情况,这不仅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也伤害了群众感情。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一、关于将公益性墓地压占基本农田部分用地纳入持续监测管理,在后一步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中精确指导,及时跟进予以调出的建议
根据工作要求,我市已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原则,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在核实处置过程中,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压占基本农田部分用地依法依规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并及时跟进后续工作,确保处置到位。
二、关于将已经建成使用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规划,并协调相关部门迅速完善用地手续的建议
积极将已建成使用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我市11个区县均已启动修改编制《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工作,镇巴县已率先完成规划编制,共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78处,墓穴35376个,总用地32.5713公顷,均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其余县区正在加紧推进,预计6月底全部完成专项规划编制。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指导县区充分考虑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布局和建设需求,对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农村公益性墓地,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依法依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在完善用地手续方面,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审批效率。对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前提下,协助相关单位尽快完善用地手续,确保合法合规运行。同时,指导县区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确保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合理合规合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用地问题的解决。同时,加强对殡葬领域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你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抓好落实,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你们对其他民政工作多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陈志宁,电话:262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