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18880 | 发布时间: | 2017年03月25日 00:00 |
来 源: | 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一、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汉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6号),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编发[2010]48号)设立市民政局,处级规格,为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及配套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市救灾减灾工作的实施办法,承担全市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4、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6、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7、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0、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调处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
11、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14、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扣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按照“激情、干净,超越”的总要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成效,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进展,在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理念,精准对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织密织牢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网,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规范救助程序,托住困难群体的“底”,托住基本民生的“底”,托住政策保障的“底”,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困难群众保障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首先要始终将低保作为重中之重抓好抓实。低保是救助工作的基础,更是救助政策落实好坏的风向标。要发挥好低保的兜底作用,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施保,确保低保对象保障金按时按标发放,增强低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应保尽保,使各类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要提高低保精准化程度,加强信息比对工作,凡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信息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要抓紧完善县级核对平台建设,尽早实现县级优先,市级补充,延伸省级核对的模式,有效发挥核对在救助对象认定中“火眼金睛”的作用。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退,注意及时将返贫对象纳入低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低保的精准率。要提升低保规范化水平,建好镇街办救助服务窗口,通过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受理、审核、审批及动态管理工作,有效发挥系统分析、指导及展现工作实绩的平台作用。加强公开监督,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在村(居)委会固定公示栏长期公示。发挥社会救助热线电话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做到全方位、多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低保对象年度复核,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审核审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优亲厚友,错保骗保,档案资料不完整,长期公示和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达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其次要切实发挥好医疗和临时救助保民生助脱贫的作用。认真落实医疗和临时救助政策,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确保符合对象应救尽救。要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临时救助具体措施,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使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联合形成救助效应最大化,为实施精准救助和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积极作用。第三要坚持不懈提高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供养机构管理运行新模式,积极推广院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好的管理经验。认真实施敬老院取暖、消防和护理设施改造工程,持续对照创星达标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服务水平,呈现星级机构不落后,全面争创促达标的局面。要持续抓好五保机构集中供养和入住率双提高,城固、西乡和留坝确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0%,其他县区达到50%以上;汉台、南郑和留坝县入住率达到60%,其他县区达到85%以上;年底前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0%目标。
(二)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要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性作用,改善居家养老基础设施,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互联网+养老”等模式。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居家养老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工的“四社联动”相结合,与公益慈善活动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养老需求。今年,全市将新建10个日间照料中心,二是切实加强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拓展公办机构兜底保障范围,在保障基本服务对象的基础上,为“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其他特殊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联合院校尽快建立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全面推进县级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模式。探索实施农村敬老院面向社会老人开放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今年再建100个农村幸福院,要加强幸福院的管理,发挥好老年协会作用,以老年协会为依托,管好用好农村互助幸福院。要不断探索适合本地的管理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的作用和功能。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要加快培育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使之成为政府要求和老年人需求的载体和中介,发挥好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方面的多种服务优势。每个县区都要培育发展一个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在镇办和社区搭建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应急呼叫、家政预约等各类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每个县力争培育1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和项目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家政和企业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跨区域、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网络,通过“互联网+”模式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源导入家庭、社区,让老人足不出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总的来说,我们要积极实施医养结合试点,创新模式,补齐短板,全市打造2-3家医养结合示范老年公寓,增加护理型床位有效供给。抓好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选择2-3家民办机构开展以“互联网+智慧养老”为载体的社区居家服务试点。培育发展3-5家居家养老社会服务示范组织,推广“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实现机构养老长期照护和社区居家日间照料养老服务的优势整合。
(三)着力推动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各县区城镇社区服务站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现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在城市主城区、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社区服务站建设仍就是老大难的困难,因多方因素始终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部分已建成的社区服务站还存在功能单一、设计不规范、利用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要重点在社区“两委一站”方面下功夫,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兴旺发达,建立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保证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上有关城市社区建设文件,结合城市开发和陕南移民搬迁等工作,通过新建、改建、置换、划拨、购买等方式,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所等服务平台和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街道、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要按照《陕西省城镇社区服务站建设基本规范》,合理规划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重点抓好社区“二厅十一室一场一卫”。社区办公用房比较紧张的,也应做到一室多用,充分体现各项服务功能。要继续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在巩固示范社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参照新型社区建设标准,制定推进方案,夯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新型社区创建工作。今年,全市将新建48个农村社区、2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2个社区服务站、4个社区室外活动广场。要理顺工作机制。按照陕办发〔2012〕9号文件和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社区内设置“两委一站”,社区办公场所只挂“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的牌子。服务站由镇(街道办事处)下派1-2名工作人员负责,将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服务站统一管理,形成“两委一站”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形成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工作氛围。要不折不扣落实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和社区运行专项经费,进一步明晰社区工作事项清单,重视对社区专项服务经费实行计划管理,确保专项服务经费安全有效运行。要管好用好专职工作人员。全市已经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1321名,管好用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能有效缓解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各县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好社区“两委”和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年度考核等工作,保证社区服务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县区不得长期借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到县区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确保专人专岗、专职专用,保证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四)切实抓好“四社联动”工作。要把“四社联动”工作作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突破口,不断完善“四社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四社联动”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具体来说,要做到“一个加强、两个完善、三个培育、四个机制”。一个加强,即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了社区领导班子,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社区班子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按照市上印发的《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完善社区民主管理机制,提高社区民主决策能力。同时,落实好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等,保持社区干部队伍稳定。两个完善,即完善服务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内容。认真落实《陕西省城镇社区服务站建设基本规范》总体要求,将社区居(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建筑时间久、面积不达标、功能不完善的社区进行规范提升,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在服务内容上,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注重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纠纷调解、公益慈善、文体教育、心理疏导、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综合性服务阵地。三个培育,即培育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会、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的作用,让广大居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四社联动”工作、支持并参与联动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注重培育从事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协、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社区社会组织。要推广留坝县村级合作的经验和做法,在增强村级积累、拓展服务功能、群众积极参与上下功夫。建立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能够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事项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期、定向联系志愿者制度,引导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区志愿者,支持其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四个机制,即建立工作协调、服务记录、政府支持、推广总结机制。发挥社区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和民政部门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成员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工作联系、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完善志愿服务记录机制,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加强组织和引导,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社区“四社联动”重要意义,争取将城乡社区“四社联动”列入议事日程。积极总结“四社联动”好的做法经验,借鉴省内外“四社联动”好的模式和机制,结合汉中实际,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造具有汉中特色的社区品牌。
(五)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体系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健康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全方位营造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努力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经费。严格执行《汉中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意见》,丰富监督手段,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要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对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的监管和督导。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效果,条件成熟的县区要加快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的建设。全面推行“3+X”的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生态系统(即内部管理规范、集中宣传引导、依法开展活动能力提升+不定项综合资源支持),重点选取优秀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扶持培育。继续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社会组织的集中宣传,通过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组织运行或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扩大我市社会组织影响力。要重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整体提升追赶、重点突破超越”为目标,以着力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效果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组织机构和规范化建设。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组织关系,落实党建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探索推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政治审查制度,推广党组织书记职业水平认证管理工作。深化“党建领航+”、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培育特色品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作用发挥,提升服务效能。
(六)抓好社会福利工作。认真落实城镇“三无”、孤儿和艾滋儿童基本生活费政策,拓展“明天计划”实施范围。进一步加强孤残儿童、“三无人员”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培育发展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完善扶持激励政策,出台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有益补充。推广汉中爱心义工协会、留坝枣木栏老街开办的慈善捐赠站点模式,设立社会捐助站点,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捐赠家庭闲置物品,发展慈善超市,方便群众捐赠。全力做好困境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为统揽,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牵头作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保持同教育、公安、妇联、团委、卫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夯实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防控和处置方式方法。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地段及特殊天气救助,在规范化救助、发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各县区要至少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彩票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要突出福利彩票公益特点,强化营销宣传,每年拿出30%以上的发行费用于县域宣传。加强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建设,挖掘市场潜力,加大即开票销售力度,利用节假日摆设小卖场,实现即开票销售突破。加强中福在线销售厅管理,确保安全运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争今年福利彩票销售增长5%以上。
(七)抓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好市上印发的《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形成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根据城镇化发展水平,逐步调整扩大火化区范围,全面落实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和殡葬服务标准,在火化区,依法加强丧事活动管理,在非火化区,积极探索出台新增死亡人口自愿火化的激励政策。要主动担当,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活动。深入开展乱埋乱葬治理工作,杜绝“三沿五区”留坟头、散埋乱葬,配合重点工程建设,能搬迁的要迁入公益性公墓安葬,不能搬迁的要实施绿化改造,坚决禁止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殡葬管理机制,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逐步取缔城区各医院吊唁设施,依法加强丧事活动管理。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评定活动,做好婚姻登记信息失信登记管理工作。要加快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普查工作。按照省上要求,在3月中旬前,市上要向省上上报不少于总数25%的先核验收,4月底前上报45%的县,5月20日前完成全部提报工作,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验收。根据目前进展来看,我市排名仍靠后,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度落后的要加班加点,加快工作进度,决不能拖全市后腿。在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的同时,特别要注重工作的质量要求,确保验收全面合格,一次到位。
(八)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发挥民政牵头作用,落实部门职责,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健全属地管理和统筹协调体制。制定出台我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加强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规程》。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力度,构建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度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社区减灾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力争有3个以上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以上社区达到省级创建标准。要继续开展好农村民房保险工作,投保农户稳定在20万户。
(九)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围绕庆祝建军90周年,继续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为驻军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和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三项活动”,加强国防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双拥工作的方式方法,拓展新的领域,抓好典型推广,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要确保各项优抚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用足用活沉淀优抚资金,加大优抚对象“解三难”力度。积极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全力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不稳定事件,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大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力度,加快安置进度,确保表现好、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确保年度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彻底解决安置遗留问题。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确保知晓率和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要扎实按政策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两个待遇”落实到位,创造和谐军休家园。略阳、勉县军供站要加强军供演练,提高军供保障水平。
(十)抓好项目工作。要抓好项目储备和申报。以“十三五”规划为总纲,在深入调研、摸清底子的前提下,从群众需求程度、财政配套能力和项目建设基本条件等方面,综合论证、全面规划、精心筛选,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数量和规模,及早做好可研报告和土地申报等前期工作。要加强市县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协调力度,认真搞好项目的储备、包装,需要立项的争取尽快立项,切实做到建设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各县区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储备工作,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和规范要求上报项目。要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建立严格、透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要严格项目预算管理,认真落实项目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项目支出预算,切实按照项目规划进行,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盲目贪大求洋。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主动加强同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衔接,争取项目尽早落实、资金足额到位。对已立项、资金拨付到位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要求,克服困难,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重点突破,抓紧开工建设。对在建民政项目,一定要注重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并争取早日建成投用。要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着力解决高素质管理人员及专业化服务队伍缺乏、管理不精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完善服务机构内部设施、创新思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措施,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好已建成项目作用,积极探索开展多种符合政策范围的服务,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要统筹抓好文明创建、包村扶贫、信访维稳、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机关现有编制33人,实有在职工作人员30人,退休人员20人,遗属人员2人。公务车辆1辆。现内设科室7个,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汉中市社会福利院、汉中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汉中市救助管理站、汉中市社会捐赠办公室、汉中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汉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汉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管单位1个(汉中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市社会捐赠办公室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与局机关合署办公,部门预算收支与局机关在一起。
四、预算收支说明
市民政局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主要是: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办发[2007]30号),汉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门单位经费预算的通知》(汉财发[2017]3号)。
1、总体收支情况:--总计预算收支1490.7万元
(1)基本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499.9万元,主要包含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3万元)0,主要是单位开展正常工作业务开支。---小计571.9万元
(2)项目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5.2万元(上年结转3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19.4万元(上年结转419.4万元),实户资金144.2万元(上年结转144.2万元)---小计918.8万元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车运行费4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5万元,合计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较总额增加5万元,主要是培训费增加,由于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民政部门负责的脱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工作政策性强,需对全市基层民政干部分5批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2017年3月25日